成都天府新区人力资源局、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局、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根据《成都市鼓励企业引进培育急需急缺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办法》(成人社发〔2017〕3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精神,现就2018年度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补贴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请享受《实施办法》中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引进人才奖励、企业引才奖励、企业引才补贴优惠政策的,引进人才时间应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以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时间为准。引进的人才须从本市行政区域外引进,且符合《实施办法》的相关条件(含普通高等院校取得研究生学历且获得博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来(留)蓉工作的、国(境)外取得研究生学历且获得博士学位(须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来蓉工作的。)
(二)申请享受《实施办法》中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优惠政策的,取得职称的时间应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经评审取得的以市(州)或同级人事职改部门通知批文时间为准,参加国家、省考试取得的以考试合格通知发文时间为准。
(三)上年度已享受引进人才奖励且未满三年的人才,不需重新申报,由企业在每年2月15日前将其在职情况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汇总,提交所在区(市)县人社部门进行审核,逾期未提供视为自动放弃享受政策。
二、申报材料
按申请类别填写提交申请表(纸质件一式两份和电子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申报企业引才奖励的还须提供人才贡献证明材料及相关说明。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或重点创新创业团队于2019年1月9日至2019年2月15日向所在区(市)县人社部门递交申报材料。
(二)各区(市)县人社部门于2019年3月8日17:00前将初审合格的本地申报材料汇总报送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3号楼24楼32404室,联系电话:028-61888121)。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县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组织受理企业申报并协调组织(人才)、经信、科技、财政、农业、商务、税务等部门,按照办法规定进行初审,及时报送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保障鼓励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建立企业联系机制。各区(市)县人社部门要加强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和引进人才的管理,建立联系沟通协调机制,及时了解引进人才的情况,按时拨付发放补贴和奖励经费。
为确保申报审核公平公正、资金发放公开透明,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28-61888190(市纪委驻成都市人社局纪检组),028-61888121(市人社局专技处)。
附件:1.成都市企业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和奖励申请表
2.成都市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引才奖励申请表
3.成都市企业引才补贴申请表
4.成都市企业人才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申请表
5.成都市企业引育专技人才申报汇总表(2018年度)
6.各区(区)市县人社部门地址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