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聘证”
作者:吴学安 来源:百度 日期:2019-04-29 浏览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连续曝光了9人,因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被撤销造价工程师注册。这就是俗称的“聘证族”,将个人职业资格证书聘用到其他工作单位名下,获得报酬或其他利益。在我国,单位若要进行资质升级,须配备相应数量的注册人员;在年审时,须出示其资格证书才可通过核验。由此,催生出了“聘证”的现象。目前,“聘证族”多出现在建造师、药师、造价工程师、消防工程师等职业领域。

  如果你上网搜索“证书聘用”,就能看到一两千万条相关信息,这说明“证书聘用”不是个别现象。从表面上看,“证书聘用”可以让证书持有者获利,使企业“租来”证书实现资质达标,中介机构也可收取服务费,对各方似乎都是一种“多赢”之举。但正是由于这种利益共沾,从某种程度上推动了“考证热”,让许多人热衷于追求“一纸证书”,甚至为拿到证书花钱作弊。

  “聘证族”靠出租自己职业资格证书“不劳而获”,坐收钱财;相关企业靠租来的证书进行资质升级或保级,承揽相关工程,获取利润,可谓皆大欢喜,但这种行为却贻害无穷,企业虽靠重金租来了一纸证书,却没有真正拥有相关技术的人才,无疑为工程质量埋下了隐患。如在建筑行业,一些没有资质的小公司通过聘证租来各种工程师资格,而实际操作的却并不是那些持证人,建出来的大楼、大桥质量很可能就会出现安全隐患。近年来“证书聘用”导致严重后果最“著名”的案例,就是2009年6月的上海“楼倒倒”事件,项目的监理工程师将个人资质挂靠在施工企业,其本人却从未去过施工现场。事发后,他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证书聘用”之所以盛行一时,究其原因一是由于人才短缺,二是由于风险较低。“证书聘用”行为,明显违反了国家的有关规定:在我国现行的职业资格认证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不得人证分离,且对企业资质认定时也有这样的规定。但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面前,依然不能阻止“证书聘用”这种乱象的滋生蔓延。

  一段时间以来,由于大多数人抱着“法不责众”的心理,跟风而上,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管没及时跟上,证书挂靠已经不是个别现象,这种非正常现象的根源在于行业管理弊病,只认证不认人导致人证分离。要想铲除“证书聘用”乱象,一方面要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克服检查监督等形式主义。现在一些监管部门在检查公司资质的时候只看证件不看人、只看数量不看质量,如果监管部门能够用抽查到人的方式进行资质的监督,挂证一族就会失去生存的土壤;另一方面,必须从资质审核、招标监管入手,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加大监管、处罚力度,一旦发现有“聘证”的行为,不但要处罚借证的企业,还要处罚挂证的个人,对违规人员处以撤销注册、罚款等措施。惟有如此,才能有效防止弄虚作假、租借资质的“人证分离”乱象。